2015年上海市出台《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采取“1+N”的思路,建立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并于2015年10月1日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对9大类中20个品种实施追溯管理;2018年制定实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地方标准,统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编码规则、数据元、数据接口等,有序推动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目前,上海市已有约1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追溯平台,累计可查询追溯数据约18亿条,已有约1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二维码追溯工作,基本实现了应追溯食品信息覆盖率、上传率100%的目标。
上海正逐步拓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品种
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进一步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感受度,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6月启动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品种扩项工作。
❶ 落实“长江禁渔”首批品种扩项 根据上海市发布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工作要求,自2021年9月17日起,将刀鲚(刀鱼)、凤鲚(凤尾鱼)、长吻(鱼)、鲫鱼、中华绒螯蟹(大闸蟹)等5种水产品列为第一批扩项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品种。
❷ 推进第二批追溯品种扩项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多部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情况,拟将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9个类别扩展为11个类别,增加“特殊食品”和“白酒”类别,具体品种由20个品种扩展为44个品种(其中食用油为全品种),包括进口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以及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韭菜、豆芽、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鳊鱼、梭子蟹等。
扩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数字化应用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并与追溯平台进行对接;按照“一个库、一条链、一组码”的要求,对数据进行处理整合。
❶ 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方案》,明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和数字化运用目标,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特殊食品、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过程追溯系统,采用“一品一码”或“一物一码”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形式,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赋码传递”,从而推动市场流通交易信息追溯的互联、互通、互享。
❷ 加强追溯平台建设及数字化运用 在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基础上,以“能用、易用、好用”为目标完善追溯数据的归集,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应用平台,通过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神经元网络、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追溯数据的应用水平,将现有食品安全追溯数据进行智能筛选、深度挖掘,实现追溯数据的集中化;以“地图”“可视化”图表等形式展示追溯链条数据,增强观察、管理、预防、处置四大功能,提高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等能力,实现追溯链条的可视化;以智慧监管为抓手,充分发挥信息追溯在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及应急处置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建成“6+3”追溯应用场景,具体包括“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防”“线索可究”“案源可挖”“应急可控”6个食品安全应用场景和“特殊食品”“沪冷链”“长江禁捕管理”3个重点专项管理专题,实现追溯应用场景化。
❸ 推进追溯二维码的终端应用 在生产环节试点推广本市生产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外包装上附印(贴)追溯二维码,如内酯豆腐(盒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随时随地可查询产品的追溯信息。在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等试点推广电子秤称重时,自动打印追溯二维码及货架上放置具有追溯二维码的商品标价签或电子价签,方便市民扫码获取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截至目前,市民扫码查询量已经有70余万次。
此外,在进口冷链食品如厄瓜多尔冻虾、大连凯洋海鲜产品疫情防控及沧州瘦肉精羊肉等外省市问题食品曝光事件中,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用追溯平台第一时间进行查询,为全市面上进一步排查提供精准的线索。
深入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合作
❶ 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标准互认 按照《2021年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工作要点》中的相关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项目的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在原上海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三省工作实际,对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的系统采用的编码规则、数据规范、应用系统接口和安全标识逐步进行统一。
❷ 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试点 按照《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南京、无锡、合肥已于2020年完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并于2021年同上海、杭州、宁波自有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实现追溯信息互联共享。截至目前,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和合肥5个试点城市已实现2020年度试点企业追溯覆盖率100%、上传率100%的目标。
❸ 开展长三角保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推进长三角地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于2021年9月印发。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实现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化,从规范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扩项及应用、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感受度、满意度、安全感。